您好,欢迎访问晋城市财政局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财政要闻 | 财政动态 | 财政法规 | 财政数据 | 音乐室 | 图书室 | 大事记
今天是: 财政人座右铭:崇尚服务 追求卓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9   点击量:


财会〔2018〕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8年2月1日




收藏】【 发送此页给好友 】【打印】【关闭窗口
    热点新闻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
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
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资产
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
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发
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
关于印发《晋城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关于印发《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
    图片新闻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 .TRS_Editor P{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8;font-family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晋城市财政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晋ICP备11004569号 晋公网备14050002000568号  
Copyright 2003-2011 Jincheng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访问人数
地址:晋城市迎宾路328号 电话:0356-2022975 邮编:048026 传真:0356-2022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