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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流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0   点击量:

 

 

一、提交申请。市级预算单位持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材料,向国库科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填写申请表、编办批文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相关政策依据复印件。

二、审核环节。

1、国库科承办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预算单位提供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查,材料齐全的登记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补充齐全后再申报。

2、国库科承办人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并签注处理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定。

三、批复、备案环节。

根据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向预算单位签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确认通知书》,并通知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确认通知书》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银行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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