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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计划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03   点击量:

晋城市财政局

(2015年2月9日)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改革、建制度、带队伍,紧跟国家、省财税改革步伐,开拓创新、简政放权再造流程、转变作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一、财政运行情况及主要特征

(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8亿元,同比增长3.7%,增收3.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6亿元,同比下降0.5%,减收0.4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9.5亿元,同比增长14.8%,增收3.8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07.3亿元,同比下降7.1%,减收15.9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161.7亿元,同比增长2.8%,增支4.4亿元。

各县(市、区)完成情况: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排序,泽州县12.4亿元,高平市12.1亿元,沁水县11.5亿元,阳城县11.1亿元,城区10.5亿元,开发区3.2亿元,陵川县1.9亿元;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排序,阳城县10.5%、陵川县10.4%、沁水县10.4%、城区7.8%、开发区5.6%、高平市-4%、泽州县-6.9%;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规模排序,泽州县23.3亿元,高平市21.7亿元,城区21.3亿元,阳城县20.7亿元,沁水县19亿元,陵川县14.5亿元,开发区2.8亿元;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速排序,城区42%,陵川县11.9%,沁水县8.1%,阳城县4.6%,泽州县2.6%,高平市-1.9%,开发区-57.3%

(二)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下降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虽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表现出增速趋缓、阶段性回落趋势,1-5月份各月末增速均在10%以上,6-8月份分别下降到6.3%、6.8%和6%,到9月份以后下降到5%以下,12月末收于3.7%。

    二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锐减。2014年全市增值税完成73.5亿元,同比下降7.7%,减收6.2亿元,所提供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3.9亿元,同比下降1.9%,减收0.3亿元,分别影响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下降2.8和0.3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完成46.3亿元,同比下降29.6%,减收19.5亿元,所提供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3亿元,同比下降29.6%,减收5.5亿元,分别影响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下降8.7和5.8个百分点。

    三是煤炭产业税收大幅减少。煤炭行业持续低迷,年末煤炭交易综合价格指数收于82.14,比年初的97.76回落15.62,我市煤炭产量虽保持增长,但受价格下跌因素影响,煤企利润减少。

    四是非煤行业税收增速趋缓。全市非煤行业税收虽有所增长,但增速回落,对税收总额拉动力不大。2014年全市非煤行业税收完成94亿元,同比增长20.7%,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1个百分点,仅能弥补煤炭行业减收额的45%。

    五是非税收入成为主要增收因素。2014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9.5亿元,同比增长14.8%,增收3.8亿元,拉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4%,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30.1%,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六是民生支出和重点工程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161.7亿元,同比增长2.8%,增支4.4亿元,其中与民生直接或密切相关的支出142.7亿元,同比增长5.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88.8%,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拉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4.4个百分点。

    二、2014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为基础,推进财政改革

    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市政府及财政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人大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社保基金收支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市本级债务信息等报表实行全口径公开,督导6个县(市、区)和市直88个部门分别通过部门网站全部公开预、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上年决算和预算以及以前年度决算的对比,支出功能科目由“级进一步细化至同时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三张报表细化直观体现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保基金情况。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2013年调整规范市县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乡级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按照财政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县级政府为实施乡级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确定乡级财力保障范围,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支出责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共财政预算当年超收收入、财力性结余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纳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行规范管理,调节和平衡市本级预算运行。

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全面梳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项核查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和实施期限,取消可由市场调节的竞争性领域的补助项目、目标任务已完成或宏观调控作用不明显的项目以及属于县(市、区)事权范围内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整合用途相似、性质相同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缩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个数。通过清理整合,晋城市市本级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1项,金额8979万元;取消项目39项,金额20731万元。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四个方面严格规范市级单位预算管理程序和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部门(单位)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定期督查通报县(市、区)、26家市级重点预算支出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时下达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支付执行效率全市6月、9月公共财政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6.6%、70.6%,比2013年同期分别提高3和0.1个百分点。

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从计划预算管理、举借担保、资金使用、偿还责任、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偿还行为。对截至2013年底各县的逾期债务率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通过报送债务信息实行债务风险动态化监管,定期向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引起第一责任人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为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债务置换奠定基础。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晋城市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管理意见》《晋城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晋城市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管理办法》等,实现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由单一的事后评价向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转变,由单纯的项目评价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转变,由单独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向县级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和乡镇财力保障绩效评价转变。积极开展各县(市、区)乡级财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安排1000万元奖励乡级财力保障水平较高的县(市、区)。2014年,全市共评价项目126个、部门27家,涉及资金46.46亿元。

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开展涉煤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69座煤矿2007年以来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简称“两金”)情况、2013-2014年的煤炭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完成煤矿两金清退、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降低标准征收及退库等工作,清退涉煤收费资金1.03亿元,返还企业以前年度收取的“两金”7.7亿元。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联合市物价局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涉及收费项目237项,比上年减少20项

    (二)以转变工作职能为核心,规范财政管理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消用款计划审批。在年度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可随时自行编制调整用款计划,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自动确认下达,实时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财政授权支付限额。预算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授权支付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授权支付限额由5万元或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实行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出台《晋城市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实施方案》,通过“一卡通账户统一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48项涉农补贴资金。改进授权支付方式。由原来每笔财政资金到财政部门层层审核的支付方式转变为可通过授权网银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2014年,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共开设零余额账户291个,市级授权支付运转顺畅。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出台《晋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程序方法、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制定《晋城市市级政府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付费管理办法》《关于购买公益性演出资金的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开展定向和竞争性分类购买服务下发《晋城市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细化购买类别。2014年全市购买服务安排预算资金9224.84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420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服务、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文化下乡服务等项目。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研发建设“晋城市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平台”信息收集运用系统,实施企业财务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全面动态及时掌握和监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合理调剂、调整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配置资产,优化配置机制,减少资产的重复购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随机公开抽取中介机构,评估、确认收回资产,公开拍卖处置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处置收入404.57万元全额缴入国库。全年共组织5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公开招租,涉及13家单位85个商业用房标的,增值率109.33%。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出台《晋城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从加强预决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决算公开三个方面,严控一般性支出。2014年,我市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为4558.32万元,同比下降63.5%。其中公务接待费1150.7万元,下降6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04.88万元,下降63.2%;因公出国(境)费为2.74万元,同比下降98.6%。

完善投资评审工作。逐条细化精简现有制度、流程,制定《关于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及时限要求的通知》,明确岗位责任操作流程环节时限,实现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全年累计评审项目161个,评审金额50.11亿元,较去年增加13.23亿元,审定47.95亿元,审减2.16亿元,审减率4.32%。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晋城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晋城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系统规范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制定《2014-2015年晋城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全年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58405.44万元,实际采购额51387.0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018.38万元,节资率为12%。

    激活存量资金修订出台《市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市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共清理收回沉淀资金3.2亿元,集中投入到重点工程建设等民生支出领域。进一步规范借款管理,2012年至今清理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借款2.3亿元,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的7.4亿元对外借款,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列预算或核销处理。

   (三)优化支出结构为重点促进各项事业均衡发展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在教育方面,小学、初中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增加40元,达到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初中分别由每生每年600元和800元提高至700元和900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每年4000元。在医疗卫生方面,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35元,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每人每月补助30元,在编在岗的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5元和30元。拨付资金2.8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贫困残疾人、孤儿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筹集创业扶持资金1.01亿元,开发和接纳公益性岗位1400人,安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434人。下达1.0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补贴全市204家企业130036名在岗职工培训。拨付资金5185.3万元,补贴全市417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保。在文化事业方面,投入资金5536万元支持“三馆合一”工程配套实施建设,确保三馆按时免费开放。投入资金1684万元,积极支持农村五项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在住房保障方面,31.18亿元,支持全市1552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

积极实施财政支农政策。安排各项支农项目资金3.5亿元,重点支持 “一村一品”、全市“大水网”建设、农田水利基础实施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农产品食品安全、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等。下达资金1169.6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投入资金2.6亿元,支持粮食事业发展。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全年全市共承保小麦41.76万亩,玉米108.2万亩,能繁母猪12万头,森林299.72万亩,为全市农业、林业提供风险保障23.25亿元。联合相关部门主动申报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农业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国家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25个,争取项目资金7449万元;配合农林水等部门申报项目40多个,落实项目资金2.1亿元。

    促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支持重点工程。集中统筹使用8.9亿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支持文博路、畅安街、太岳街、南环路、白水河南段工程等18项新建、续建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服务“方便晋城”十件实事工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资金1.55亿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重点流域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城镇化建设。出台《晋城市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转移支付资金1.21亿元到县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支持县域村镇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百镇工程建设等。支持科技创新。支出1.51亿元,积极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奖励资金2200万元,全面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联合制定《关于开展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推进青年创业就业的通知》,理顺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招商银行晋城分行、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业务合作协拓宽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渠道

    (四)以“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制度落实”为保证,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清理完善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及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14年9月以前的288项制度进行全面的“废、改、立、行”,并汇编成册。通过清理,确定废止的制度84项,修改的制度1项,重新声明并继续执行的制度203项,其中,预算类”“管理类”“经济建设类”“会计类”“信息类五类财政业务制度151;“办公制度”“干部管理”“廉政建设”“财政监督”“行政执法五类财政工作制度52,逐步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管理体系。

    再造业务流程。重点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为主线,重新梳理和分析各业务环节、工作流程,整合审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等20个业务工作新流程,将直线职能型的结构变成平行的流程网络结构,消除重复性工作,减少环节间的延迟。继续自觉践行“一般事情迅即办结,重要事情三天办结,复杂事情七天办结,疑难事项及时报告”的社会公开承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严格制度执行。开展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先后对131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公交、医药生产、粮食等行业32家企业进行“会计质量信息”专项检查,对各县(市、区)区进行“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预决算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查处和纠正被查单位出现的收入未及时缴入专户或国库、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报销差旅费会议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未进行政府采购、车辆运行经费超预算、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11项,涉及金额1485万元。

(五)以提升专业化品质为抓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市委统一部署,局3个党支部109名党员参加活动,共组织学习教育56次分层次召开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18走访基层组织69个,走访群众800余人面对面谈心谈话500余次班子成员撰写形成调研报告10篇。开通网络专栏、公布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累计整理出群众原汁原味意见建议520条,查找出领导班子存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15个,领导个人存在问题166个。先后召开13次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班子存在的“四风”问题清单,各成员查摆梳理问题主动对号入座深刻剖析原因,反复修改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两方案一计划),对加强预算编制执行、控制“三公”经费使用等7个方面28个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举办“财政系统干部业务轮训”“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新预算法培训”等培训班10期,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选派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10批次,协调组织相关科室对口培训8期,邀请省财政厅、市委讲师团等专家、学者举行辅导讲座6次,督促干部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局主要领导就“深入学习认识马克思主义、引导干部掌握新常态下干事创业方法、提高工作生活的幸福感”为全局党员干部作了专题辅导。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书籍,引导干部加强自学,提升素质。先后3批选拔调整干部,共选拔调整干部26名,其中选任12名年轻干部任科级领导。

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2014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坚持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点召开廉洁过节恳谈会,重申廉洁过节纪律作风。严肃上下班纪律,认真执行“双签到、双签退”制度,不定期进行日常工作纪律检查,公开公示检查情况。严格公车管理,车辆外出按规定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卡,节假日公车全部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婚丧嫁娶事宜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均在监察室填表存档,党组成员按要求及时上报市纪委。

三、2015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风险防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履职尽责。

(二)形势分析

从中长期正负面影响看,可以概括为“两个不能低估”:一是不能低估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对资源型经济地区的消极影响。2014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为2.6%,比2013年下降0.5个百分点,经济继续深度调整,降低了对资源性产品的需求,国际油价从6月的115美元/桶下跌近60%至50美元/桶以下,将对煤炭产生长远的替代效应。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正发生深刻变化,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二是不能低估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简政放权,连续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营造了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宽松政策环境。允许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明确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得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强规范了政府行为。新常态下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日益清晰,区间调控和定向结构性调控成为宏观调控的新特点,积极财政政策更有力度,货币政策更加松紧适度,“三驾马车”拉动更加均衡,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从当前财政经济走势看,可以形成“三个基本判断”:第一个判断是当前财政经济下行还未见底。201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2015年预期还要有所调低。201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3.3%,比上年回落8.9个百分点。从财政收入情况看,我市2014年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4.8%,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10%,非税收入拉动财政收入增长在全国各地较为普遍。客观地讲,这些非税收入主要是多年积存的非即期收入,属于一次性增收因素,2015年财政收入增长将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第二个判断是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可能性增大。国家、省、市在2014年后期谋划的重点工程在2015年将逐步进入建设高峰,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逐步显现;当前煤炭市场价格逐步企稳,2014年末还略有回升(太原煤炭价格综合指数1月26日为81.96,比上年9月12日的80.93高出1.03),预计2015年煤炭价格总体将保持平稳,我市经济发展中来自于煤炭行业的下行压力将逐步释放。从经济增长的波动周期看,经过2012、2013、2014年的调整,预计在2015年将触底回升,三季度后会逐步走出经济低谷。第三个判断是财政经济将得到新的发展。新预算法的实施和深化财税改革步伐的加快,将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将可集中更多资金用于民生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国家已启动实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正在加快改革步伐的房地产税,将为地方财政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国家加快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明显提高了地方政府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自由支配度;国家推进盘活存量资金,为财政支出资金来源提供了重要补充。   

    (三)预期目标

    根据以上形势,结合当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增支减收因素分析,初步测算,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在6.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预计可达到104.1亿元左右,实现突破100亿元规模。其中,市本级达到37.5亿元,增长6.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初步安排149亿元,增长5.2%左右,其中,市本级初步安排48.3亿元,增长5.1%左右。

(四)财力安排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倾斜,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坚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同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原则,大力支持各项改革,确保财政体制等改革顺利进行。五是坚持“绩效优先”原则,更加注重存量调整和效率优先,把精细管理和绩效考评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

    (五)工作重点

    (一)实施更有力度的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加大政府重点投资支出财政保障力度,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积极通过盘活存量资金、适度举借政府债务、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等增收节支措施,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投资支出资金需求,进一步发挥投资拉动增长的关键作用;二是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认真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各项减免行政性收费特别是涉煤收费措施,按规定减征缓征社保收费,坚决杜绝虚收探收财政收入,真正对企业发展实行“顺周期”调节;三是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简称PPP),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筛选出收益比较稳定、投资规模比较大、长期合作关系比较清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的项目进行试点,对现有项目植入PPP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储备一批PPP项目,推广PPP模式。

(二)更加注重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要求,积极支持简政放权,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干预,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促进公平竞争,通过市场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调配合,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贷款保证保险等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三产服务业、新兴业态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三是合理承担改革成本,加强对转变工作职能、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单位的经费保障,主动承担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改革、转型综改试验等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负担的改革成本,减少改革阻力,加快改革进程。

(三)积极推进民生和“三农”事业发展。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多些雪中送炭,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注重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继续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切实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完善城市人居环境。

(四)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切实减少行政性分配,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扎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五)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切实提高各级领导、财政干部及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的意识。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从严从紧、编实编细部门预算。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除符合规定的特殊事项外,年度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市财政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在市人大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及时查处财政违法行为。

(六)全面深化党建工作。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大力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纪律审查为切入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修订《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对重大事项决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分配、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资产交易等重要环节实施有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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